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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利贷的发展,有什么建议吗?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6-03-22

  导读:高利贷其实十分不规范,我们怎么进行建议?利率市场化,让银行根据风险的大小,自定利率。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组织,如建立民营小额信贷公司,建立各种担保机构。对民间借贷加以引导和规范,对于非生产性的高利贷,政府应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部分知识。

  政策建议

  1、利率市场化

  高利贷可以生存,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借贷者都家破人亡,它是有高回报的。从全世界的经验看来,所有的小额贷款和农村金融之所以能够取得突破、能够成功,它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打破了过去那种认为农村的贷款、扶贫的贷款一定要低息的观念。所有成功的小额贷款都是高息的,一般来说,比城市的贷款要高出10%到15%左右。2006年1O月13日,被称为“穷人银行家”的盂加拉人尤努斯,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盂加拉平常的商业贷款利率在12%、13%左右,但是他给农村,给贫困农民的贷款是25%左右。

  之所以银行不愿意放贷,正是因为他们认为给小企业或农民放贷收益与风险不对称。一般而言,小企业或农民规模小,底子薄,没有多少资产可以用来抵押,加大了银行放贷风险。另一方面,他们贷款金额不大,对大银行来说。在一定的利率水平下可得到的利润少之又少,而各种信誉评估手续与大企业基本相同,所以银行宁愿不赚这部分利润。然而,如果我们放开利率,让银行根据所面临风险的大小,自己制定利率,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银行则不会再放弃这些小的客户。而对于借贷者来说,即使银行实行较高的利率,但相对于高利贷来说,也是小巫见大巫。同时银行的资金供应同高利贷相比要稳定得多。另外有了银行的涉足,资金的供给量大大增加,放高利贷者要想生存,也必须降低他们的利率。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借贷者的负担,也就大量减少了各种悲剧的发生。

  2、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组织

  (1)建立民营小额信贷公司

  从1994年中国首次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以来,已经在国内形成了三种模式:一种是由政府的扶贫基金开展的小额信贷:第二种是由国际捐赠等方式形成的民间小额信贷组织。这两种机构的最大特点是有扶贫的作用但缺乏后续资金:第三种是由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但是推广情况不太理想。目前,信用社是中国大多数乡村地区唯一的农村金融机构,据社科院“农村金融市场研究”课题组所做的农户调查,农户得到的正规金融贷款80%以上来自信用社。然而。由于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和政策性金融特点,无法形成真正的、规范的竞争性金融市场,结果是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一方面信用社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因此我们也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允许建立专门为农村服务的民营金融企业。2006年1O月13日,诺贝尔和平奖之所以颁给盂加拉人尤努斯,原因就是这位被称为“穷人银行家”的盂加拉人,在三十年中从借款27美元给42个赤贫农妇开始,发展成为拥有近400万借款者、12546名员工的庞大乡村银行网络。他的银行有1277个分行,遍及46620个村庄,解决了农民的资金需要。事实上,我国也已经开始对民营金融机构进行试点,2005年底,两家分别名为“日升隆”及“晋源泰”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省平遥县正式开业。这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被认为是标志着“草根金融”将以合法的身份走向融资的前台。

  (2)建立各种担保机构

  要消除贷款难的问题,除建立多层次的信贷体系外,还要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等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当然,成立多种担保机构对贷款难问题也只能治标不治本。要想从根本上懈决问题,还需要引导企业或个人培养诚信意识。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诚信是规则,也是一种文化和道德。诚信的培养并非一日之功,因此要长抓不懈,以求改进。可以说,创建诚信企业,才是企业融资的最好办法。

  3、对民间借贷加以引导和规范

  要消除非法高利贷带来的危害,不能对所有高利贷实行一刀切,应该通过法律使民间借贷由地下走向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引导、管理并规范其行为。明确规定什么是违法的“高利贷”活动,该受何种惩罚。确定其程序和明确管理部门。同时应逐步建立资金保险市场和风险赔偿机制,以促使其健康发展。另外我们要加强对民间“高利贷”市场行为的监督,使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信贷活动,要督促其照章纳税,并保护民间“高利贷”主体的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以促进民间借贷市场有形、有序、竞争、规范化发展。高利率是对高风险的补偿,那么,只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并保护放贷者的利益等,则高利贷就会自动转变为“低利贷”。

  在现实状况下。使高利贷市场行为合法化,还可以形成与银行信用竞争的局面。督促银行改善经营。反过来与民间信贷展开竞争。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银行自己的经营业绩。也会使民间借贷利率下降。

  4、针对非生产性的高利贷,我们则需要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一个穷人一旦陷入高利贷的陷阱,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只有当其在外力的帮助下,跳出这个陷阱,才有可能彻底摆脱高利贷。虽然当前我们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在不断加大投入,比如助学贷款、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等。但覆盖面还不够大。有些地方还没实施社保政策,有些则是人们不知道这些保障制度的存在。因此除了加大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宣传力度,让那些由于孩子考上大学,父母发愁学费而在开学前上调自杀的类似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