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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饮酒丢了命 同桌网友被判赔

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作者:未知时间:2017-01-25

 网友见面,缙云县的赵某与王某为尽地主之谊,盛情款待来自江西的周某。不料,期间周某饮酒过量死亡,死者家属将赵某、王某告上法庭。近日,缙云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5月的一天,江西的周某受网友赵某的邀请前往缙云。周某和赵某是2013年在网上结识的,两人很谈得来,成了很要好的网友,因此当赵某向周某发出邀请时,周某欣然答应。

  周某来到缙云的当晚,赵某与另一位好友王某为其接风。虽然是初次见面,但三人仍然聊得很尽兴,酒也越喝越多。22时左右,赵某和周某都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周某更是站都站不起来,走路都需要别人搀扶。在酒店服务员的帮助下,王某才好不容易将两人送到宾馆。周某一进房间便倒头睡觉。“你放心回去吧,我会看着的。”赵某称。王某将二人安顿好,就离开回家了。

  次日2点左右,赵某迷迷糊糊地醒来,见周某一点声响也没有,便试着呼唤周某,可周某仍没有动静。赵某起来查看,发现周某枕头上都是呕吐物,用力推他也没有反应,赶紧拨打了120。遗憾的是,虽经抢救,医院还是没能挽回周某的生命。经公安机关认定,周某系醉酒状态下呕吐并吸入呕吐物窒息死亡。

  悲痛之余,周某家人将赵某和王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赵某和王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13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赵某作为邀请人和共同饮酒人,对周某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王某虽共同饮酒,但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