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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天使”状告“老赖”物业

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作者: 江南时间:2017-02-22

住宅小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每日上门清运,清运费则由物业统一缴纳。可是,杭州一小区的物业公司3年多来却分文未缴,拖欠垃圾清运费7万多元。环卫部门几年来催缴不成,无奈之下,将这家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2月20日,原告杭州市下城区中北市容环卫所拿到了法院的调解书,由被告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公司支付3年全部的垃圾清运费。据了解,这是杭州市首例物业公司因拖欠环卫部门垃圾清运费而被起诉的案例。

  平安居小区位于杭州市中山北路屏风街,只有3幢居民楼,410多户居民,由中北环卫所负责小区的日常生活垃圾清运。环卫所副所长杨国宝介绍,这个小区每天产生25桶垃圾,大概3吨左右,按每户居民每年30元垃圾清运费计算,加上商业用房的垃圾清运费,平安居小区一年的垃圾清运费总共是25750元。可是,从2014年1月1日起,小区物业就再没有缴纳这笔费用。“我们环卫所就在这个小区边上,我们经常跑过去催缴,物业公司的态度倒是很好,答应得好好的,说马上就交,可事后就一拖再拖,一直拖了3年多,还是一分钱都没有交。”杨国宝说。

  多次催缴不成,2016年10月,环卫所向中润物业发出“最后通牒”,通知如若再不缴费,将暂停平安居小区的垃圾清运服务。没想到,中润物业仍无动于衷。停了两天后,小区内的垃圾便堆成了山,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给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在这样的压力之下,中润物业依然不管不顾,不予缴纳。

  考虑到居民的生活,属地街道、下城区城管局等部门紧急召开协调会,本着为居民服务的理念,决定暂时由中北环卫所继续垫付平安居小区的垃圾清运费,先将垃圾清除出小区,再由街道督促物业公司缴清拖欠的费用。可是,中润物业之后依然拖着不付。

  面对如此“老赖”,2016年10月31日,中北环卫所将中润物业诉至下城区法院。法院同日受理此案。

  经法院多次调解,2017年2月20日下午,双方达成协议,下城法院出具调解书:由被告中润物业于2017年2月23日之前支付原告中北环卫所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垃圾清运费7725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财产保全申请等费用。为防止中润物业再耍赖,中北环卫所之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如果23日之前,中润物业还是不支付费用,法院将强制执行。

  据下城区城管局介绍,此类拖欠垃圾清运费的情况在该区偶有发生。目前,下城城管正在推进“721”工作法,即“70%服务、20%管理、10%执法保障”,此案正是“721”工作法的成功案例之一,既解决了居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又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了环卫部门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其他拖缴未缴的物业企业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