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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有人用骨灰盒勒索60万,他学得倒快

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作者:高敏时间:2017-02-27

“挖人坟墓,勒索陵园工作人员60万元”,看到这样的新闻,徐某顾不上事情的后果,只被庞大的数额引得心痒难耐。他照着电视依样画葫芦,结果拿了3000元“首付款”就被抓了。2月24日,温州瓯海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6年12月中旬,徐某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有两个人到陵园里偷了骨灰盒,然后向陵园的工作人员敲诈60万元现金。数额如此庞大,徐某心痒痒,但转眼一想,他又担心起自己可能也会被抓,“那我不要现金,应该就没事了吧!”徐某决定让陵园的人将钱打到署名不是他本人的银行卡上,以为这样就会相安无事。

  不久后,徐某问人购买了一张银行卡,又买了一张居民身份证,来到了位于温州瓯海区郭溪街道的凤凰山陵园。

  徐某先是蹲点熟悉了陵园四周的环境,比如摄像头、逃跑路线等,2016年12月19日凌晨1点多,他直接从山顶爬进了凤凰山陵园。陵园里有众多坟墓,徐某随便找了一个,把坟墓前的黑石头搬开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榔头用力砸了一下原本黑石头下面的瓷砖,“咣当”一声,力度过猛把第一个骨灰盒也给砸裂了。

  随即,徐某放弃了这一个坟墓,抓紧来到下一个。就这样,徐某共偷走两个骨灰盒,分别放置在前些日子探查而来的两处地方。

  当天,徐某辗转到杭州,办了张新手机卡,打电话给凤凰山陵园办公室,“你们的陵园被盗了。”

  工作人员一开始不相信,直到去检查后才发现真的被盗墓了。这时,徐某打来了第二个电话,“当然是求财,不求货,你们可以报警,自己看着办吧。”

  接下来的几天里,徐某一直跟陵园的人电视联系着,告知报价4万元便能够知晓藏匿两个骨灰盒的位置。陵园的工作人员表示太多了,徐某还主动减少到2万元。最后双方商定好,陵园先给3000元,徐某先告知一个骨灰盒的位置,后用17000元换取另外一个骨灰盒的位置。

  2016年12月26日,周旋了几天后,陵园的工作人员终于将“首付”3000元汇款至徐某购买的银行卡上。第二天,徐某履行约定说出了第一个骨灰盒的藏匿地点。

  2016年12月28日,徐某再次主动询问陵园的人还要不要第二个骨灰盒,工作人员表示当然要的,但是自己做不了主,要同上级领导商量。徐某此时已经有些焦虑,他不知道,陵园方面已经报警。当晚,徐某在火车上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瓯海法院认为,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