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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7-06-05

  故意伤害罪就是指通过自己故意的行为方式对他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故意伤害罪被抓住了以后是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的,也是我们日常生活里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那要是故意伤害他人之后又去自首怎么减刑呢?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轻伤一级,按照刑法234条的立法原则,

  量刑原则应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重伤,按照刑法234条的立法原则,

  量刑原则应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终生残疾,按照刑法234条的立法原则,

  量刑原则应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4、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甚至不足轻微伤,那么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承担行政责任

  5、犯罪嫌疑人自首,是从轻处罚 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至于能够减轻处罚到什么程度,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在法定的原则内作出判决

  6、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合理范围之内的民事赔偿主张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枪支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