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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有哪些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7-10-11

  我国要求构成共同犯罪的,至少要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此时,在共同犯罪中由于每个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需要严格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身份不同最后承担的责任也就不同。那么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根据刑法的规定,主犯可以分为三类: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三)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

  二、主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由于刑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主犯,与之相对应,刑法也对三种主犯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

  (一)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而不是按“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换言之,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独自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集团所犯的罪行,首要分子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其他主犯的处罚原则: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如聚众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例如,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要对参加斗殴行为导致的结果(重伤、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三)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例如,诈骗集团中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不对诈骗集团的全部犯罪数额负责,只对自己参与诈骗的全部数额承担责任。

  综上,共同犯罪中主犯也是分为了不同的类型的,其中具体的情况不同,给予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有的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有的则是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