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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4-23

  虽然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实际上,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自己委托辩护人是不现实的。那么,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即自行辩护权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但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3、对于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随时聘请辩护人;

  4、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享有指定辩护的权利。

  二、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负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

  2、主要表现在: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的请求送交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人民法院资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被告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最高司法解释: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165条规定:

  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2、“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3、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被告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4、辩护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5、如果被告人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不予准许。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哪些人可以当委托辩护人的内容。在法定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指定辩护的义务。辩护人在整个诉讼程序中通过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达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选择对的辩护人,可以很好的指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