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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7

  抵押和担保,这两个行为经常会在人们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银行要求的两个内容,这两个行为都是出于对银行这个债权人债权的保护,万一债务人贷款了之后,拿着贷款的钱就跑了,那么银行可以根据其抵押的东西优先受偿。关于抵押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抵押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的案件管辖是不一样的,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依据地等人民法院管辖。

  给别人担保的法律风险:

  假如担保人责任受损可主张赔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此时担保人偿还债务是根据其担保的类别来判断的,即:

  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担保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捺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抵押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抵押担保合同,这个是出现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个特有的合同,因为债权人将自己所有的货币借给债务人,本身存在很多风险,所以订立了这样的抵押担保合同,在追偿债务的时候,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