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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购房合同无效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8-09

  大部分的合同在当事人都签字了之后那么都是会成立生效的,不过此时我们也要注意,合同要顺利的生效,必然就要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才行,而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尤其要属于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居多。那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如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项目被确认违法,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在起诉前出卖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说,即使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是,在买受人起诉前出卖人已经取得的,如果买受人再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可以不予支持。因此,若买受人欲以此为由主张退房的,应在得知该事由后抓紧时间立即主张,以避免因犹豫不决、拖沓而丧失最佳诉讼时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

  第二、出卖人出于故意;

  第三、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必须发生在房屋出售前,且出卖人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由于房屋在出售前已设定抵押,抵押权在先,因此,将直接影响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此时,买受人可以向法院主张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抵押权在先;第二、出卖人故意隐瞒。

  二、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因房价涨落无常,加之购房合同约定之千差万别,购房合同违法、违约无效纠纷时有发生。而无论何原因无效,都难免让当事人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最好先了解清楚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