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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些情况应负交通事故全责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12-02

  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关的事故认定。那么,对于在事故责任中属于全责的情况有哪些呢?这需要大家做好相应的了解,才能知道法律上的规定,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全责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熘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我们就要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被认定全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