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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收取押金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9-01-28

  房屋出租时会对租赁人收取押金,出租人要求收取押金主要是为了保障租赁合同的顺利进行,在租赁人不履行合同以及对相关物品进行破坏时就会不退还押金,押金也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租赁人依约履行合同,在合同满时就会把押金退还,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房屋出租收取押金的依据。

  一、房屋租赁押金的作用是什么?

  1、违约金是双方共同商量的,没有金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押金的作用是保障房屋人的相关权益;同时用于租赁房违反租赁合同时给房屋者带来损失的补偿。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二、房屋出租收取押金的依据

  房屋出租中的押金规定在法律上没有民文规定,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押金在出租房屋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具体是否要收取以及收取多少都是看双方之间的意思协商,押金对于出租人的保障作用还是更大一些的,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对于房屋出租收取押金的依据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